根据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自主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浙旅院学[2020]11号)文件的精神和要求,经学生申请,各系推荐审核以及学院评审后,拟根据学生商业计划书、商业模式、创业团队、项目创新性、专业相关性和社会效益6个维度进行择优资助(名单见附件),现向全院师生公示。
公示途径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创业学院网站电子版名单。
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2日-2020年11月18日(5个工作日)。在此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,请与招生就业处联系。
联系人:莫老师
办公室:行政中心1601
联系电话:0571-828653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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